表十 癸二、教授中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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癸二、教授中出,又分二:
一、正說,又分二:
子一、別學,又分二:
丑一、遮止應學;
丑二、修行應學,又分二:
A-1、於佛法僧所依應學之理,又分三:
B1、於佛所依應學之理,又分三:
C1、正說;
C2、往昔不敬異熟事例;
C3、應學恭敬之理;
B2、於法;
B3、於僧;
A-2、勝利;
子二、共學
接表十一
二、破除非清淨說
接表十三
師父音檔
四家合註語譯
上下層科判
各科範圍